“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,人生究竟有没有意义,还是只能可悲地任凭命运摆布?”
《刀锋》这本书读下来,没有什么感受,甚至微信读书上都没写什么。
拉里在战友为他掩护而战死后,感受到了生命的无常,开始追寻生活的本源。为此不惜与自己的未婚妻伊莎贝尔分手,他每天都泡在图书馆10个小时左右,之后又在矿区,德国、法国、印度、中国等地,寻找答案。
在印度象神大师的点化后重回美国,抛手所有财产,过上了开出租车闲云野鹤的生活。
我觉得《刀锋》这本书,是想要读者和拉里一样找寻生命的本质。
你想过上怎样的生活,而为这样的生活应该怎样去做。
就像书中结尾所说:
书中与我有关的人物无不如愿以偿:艾略特称为社交名流;伊莎贝尔凭着巨额财产,活跃于上流文化圈;格雷有了轻松赚钱的稳定工作,每日朝九晚六;苏珊·鲁维耶的生活无虞;苏菲求得一死;拉里获得幸福之道。
或者人活着应该追求本性、本心吧,不要被社会、被人所裹挟。
下面分享一些好的句子
剃刀边缘无比锋利,欲通过者无比艰辛;
事故智者常言,救赎之道难行。 ——《迦托 · 奥义书》
无论男女,不仅仅是代表自己,更反映出生的地域、是在城市亦或是农村学会走路、儿时常玩的游戏、从老一辈听来的传说、习惯的饮食、就读的学校、热衷的运动、阅读的诗篇与信仰的神祇,等等。凡此种种,均造就了一个人的样貌,光凭道听途说不可能通盘了解,比得亲身经历,进而融入自我生命。
他为人爽朗,笑口常开,但明眼人都不难发现,他这般友善聒噪的外表仅是面具,好掩饰精明的生意人形象。
成年人鲜少会想到,年轻人对我们的评价既无情却又中肯。
我并不怕犯错,搞不好会在其中一条冤枉路上,找到人生的目标。
“如果他真的爱你,就改为了你找份工作。”
有个男的这么献殷勤,任何女孩都会受宠若惊。一旦她发现身边的闺蜜们都巴不得嫁给他,我问你,谁能忍着不捷足先登呢?这就好像你去参加一场派对,虽然事前就知道会很无聊,点心又只有柠檬汁和饼干,但终究还是会前往,只因为没受邀请的好友都非常眼红。
可能不实用,也可能很实用,但是非常有趣。你真的很难想象,读懂《奥德赛》的原文又多么令人兴奋,仿佛只要踮起脚尖,伸出手来,就能碰到天上的星星。
同样有涂了睫毛膏的睫毛、画得鲜红的嘴唇、抹了胭脂的面颊、辛苦锻炼过的苗条身材、清晰立体的五官,以及如饥似渴的彷徨眼神,让人无法不察觉到,他们人生的唯一目的,就是尽力挽救逐渐消逝的风采。
人生如果不想随波逐流,就等于是场豪赌,失败的人不胜枚举,成功的人寥寥无几。
一般人在热恋时,常会编造各种借口,来说服自己凡事跟着感觉走。我猜想,这也许就是不幸的婚姻为何那么多的原因。就好像你明知道某人是骗子,但因为交情深厚,所以偏要把所有事情托付给他,只因不愿相信骗子会重视利益到牺牲友情,认为即使他对人再不老实,也绝不会辜负自己。
他说万物不是创造出来的,因为无只生无,并不生有,万物本身就是永恒的表征。这点还可以接受,但是他接着又说,善和恶都是神性的直接表征。
我和格雷一直都很幸福。他是个不可多得的丈夫。大萧条来临前,我们生活得开开心心的。我们喜欢交同样的朋友,也喜欢从事同样的活动,而且他对我非常体贴,有人这么对自己死心塌地,是很棒的事情。婚后到现在,他对我的爱从来没变过,而且觉得我是世上最完美的女人。他平时的温柔和细心,外人真的无法想象。他对我大方到不可思议,只要是好东西都会买给我。我们结婚这么多年,他从来没凶过我半句。我只能说自己真是太幸运了。
大城市里总会有许多自给自足的圈子,彼此不相往来,自成一个个小世界,仿佛是一座座孤岛,隔着无法横渡的海峡,成员互相依赖,过着自己的日子。
“嗯,部分心理学家认为,意识是伴随着脑部活动出现的,但是不会反过来影响脑部活动。这就好比树木在水中的倒影,非得有树木才会存在,但是丝毫影响不了树木。有人说,爱情不一定要有激情,在我看来是胡说八道。所谓没有激情的爱情,根本就不是爱情,而是属于喜欢、体贴、共同的兴趣或是习惯。习惯尤其如此。两个人可以因为习惯而保持性关系,就像到了饭点肚子会饿一样。当然,性欲不一定要有爱情。性欲跟激情不同,而是自然而然的性本能,无异于人类其他本能。所以,只要有了天时地利,丈夫难免会出轨,太太却容易小题大做,实在是很傻。”
“难道只有男人会这样吗?”
我露出微笑。
“你真要问的话,我会说这样的现象不分男女。唯一不同之处是,对男人来说,露水姻缘可以不带情感;但对女人来说,还是会牵扯到情感。”
“那也得看是什么女人。”
我没搭腔,继续说下去。
“爱情如果跟激情分开,就不算是真的爱情,而是别的情感。燃起激情的火苗不是满足,而是阻碍。你想想,济慈告诉希腊古瓮上的情郎别难过,是什么意思呢?‘汝将永远爱恋,伊将永远娇美!’为什么呢?因为得不到呀。无论他再怎么疯狂追求,都追不到心爱的人,因为小两口困在大理石之中,成就了这件无情的艺术品。你和拉里对彼此的爱,就好比保罗与法兰契斯卡,或是罗密欧与朱丽叶,既单纯又自然。幸好,你们不是以悲剧收场。你嫁给了有钱人,拉里云游四海、探索世界,其中并没有激情的成分。”
“你怎么知道的?”
“激情是不计代价的。哲学家帕斯卡说过,感情自有离职参不透的理由。如果我的理解没错,这是指当感情受激情所控制,就会发明看似可信的理由,来证明可以为爱牺牲一切,置个人冗余于度外,忍受羞辱也甘愿。激情拥有毁灭的力量,摧毁了神话中的情侣,包括安东里与克里奥佩特拉、崔斯坦与伊索德、帕内尔与欧希亚。为了这股力量,激情就会凋零。届时才会出现怅然若失的感觉,发现虚掷了大半人生,饱受嫉妒伴随的痛苦,吞下种种责难辱骂,献出所有浓情爱意,掏空了灵魂的一切,岂料对方不过是个废物、笨蛋,或是自己编织梦想的借口,价值还不如一条口香糖。”
我凭直觉认为,爱上他是很蠢的事,女人很可怜,常常一坠入情网,就变得不可爱了,所以我打定主意不能陷阱去。
我想对她来说,丈夫和孩子的死就等于是世界末日。她不顾自己的死活,甘愿沉沦于酗酒和滥交,只为了报复生命的残酷。她曾经有天堂般美好的生活,一夕破灭后,受不了平凡无趣的世界,绝望之余只好坠入地狱。我可以想象,她觉得既然再也喝不到天堂的琼浆玉露,倒不如让自己镇日与屎尿为伍。
吾不与人争,胜败均不值。
钟情大自然,次之为艺术。
生命之火暖双手,他日余烬消逝,吾可安然离去。
自我牺牲的情感足以压倒一切,就连欲望和饥饿都相形见绌,这是对自我人格的最大肯定,就算因此走向灭亡也在所不惜。无论为什么牺牲,都无关紧要,值不值得也非重点。这就好比美酒,只是更令人陶醉;也好比爱情,只是更让人心碎;更好比罪恶,只是更加使人着迷。一个人牺牲自己的瞬间,比上帝还要伟大,因为上帝既是全知全能,怎么可能牺牲自己?顶多只能牺牲唯一的儿子。
宝贝儿,走,去看那玫瑰
清晨才刚刚展开花蕊
裙般的花瓣沐浴着阳光,
恰好将夜色褪去
又绛染裙褶缕缕,如花般颜色的,正是您的面庞。
啊!只是一小会儿,
您看那花,宝贝儿,
她那凋零的美丽翩翩迟迟!
哦,自然竟也如恶妇般残忍,
仅仅朝夕之瞬,
这花便稍纵即逝!
宝贝儿,若是您信我的话,
就趁着青涩韶华
趁着如花灿烂的年岁
去采摘,采摘您青春的花朵:
因为时光会将您的美貌包裹,
一如他黯淡了这凋谢的玫瑰。
天空是一片深邃的蓝,闪烁着无数星斗,亮得惊人。我似乎打起了瞌睡,但感官仍旧清醒。忽然间,耳边传来一阵仓促又愤怒的声音,我的神智瞬间清醒起来。这是死亡的呼啸,世上没别的声音更教人敬畏。我走到床边,借着灯塔的光摸着艾略特的脉搏,他已经死了。我打开床头灯看着他,他的下巴张着,双眼睁开。我在帮他合上双眼前,先凝视了他一会儿,情绪涌上心头,几滴眼泪就这么滑落双颊。这位老友为人亲切和善,一生却是如此傻气、无用又微不足道,我想到这里就悲从中来。他出席过无数宴会,和许多王公贵族、爵士名流来往,如今都毫无意义,这些人早把他给忘了。
说也奇怪,许多人都饱受恐惧的煎熬。我不是指害怕身处密闭空间,或者害怕站在高处,而是害怕死亡,更惨的是害怕人生。他们多半看起来非常健康,生活富足且无所牵挂,却被恐惧折磨。我有时会觉得,这是最让人困扰的情绪,我一度自问,这是否植根于深沉的动物本能,自从远古先祖首次感受到生命的颤动后,就代代遗传了下来。
凡是对我有深远影响的人,几乎都是碰巧遇到的,但回想起来,却好像是命中注定,仿佛全是在我需要他们时出现的。
她的性情开朗、温和又热情,把性爱当成身体的本能,无异于吃喝拉撒睡,自己既能享受快感,也乐意给人快感。她就像个小动物,但是非常讨人喜欢,既漂亮又温驯。
女人哪!我原本总以为,男人若要靠女人卖身来养他,至少得身材壮硕且魅力十足,随时准备跟人动刀动枪;而如此矮小猥琐的家伙,外表看来顶多是个律师助理,竟有能耐在人满为患的小白脸圈子占有一席之地。
印度许多贤者后来也认知到人类的软弱,承认也可以运用爱和工作获得救赎,但是他们从没否认过,唯有知识才是最崇高又艰难的途径,因为知识仰赖人类最宝贵的能力,也就是理性。
我这辈子的奇特经验很多了:我曾多次走过鬼门关,多次陷入风流韵事,曾骑马沿着马可·波罗当年的道路穿越中亚抵达中国,曾在圣彼得堡一间客厅中,边喝着俄罗斯茶,边听着一名身穿黑外套条纹裤、说话轻声细语的小矮子,说他暗杀某公爵的过程,曾坐在西敏寺大厅中,聆听恬静温柔的海顿钢琴三重奏,外头则是炸弹轰隆隆的爆炸声。但是,种种遭遇都不及眼前的景象:我在一家装潢华美的餐馆中,坐在红丝绒椅子上,听着拉里谈论神和永恒,谈论何谓梵,以及无穷无尽的轮回。
女人最满意的职业还是婚姻
拉里已如他所愿,淹没于喧嚣激荡的人海,其中有众多矛盾与利益纠葛,有人迷失于失序的世界,有人坚信善良,有人外表笃定,有人内心彷徨,有人慈悲为怀,有人不知变通,有人轻信他人,有人防卫心重,有人恶劣,也有人慷慨,凡此种种构成了美国众生相。